在她大大的鳥籠外,掛著一個顯赫的牌子,上面寫著: Grand Old Lady! (老婦人!)動物園如此介紹她:我們的黑胸鉤嘴鳶正在慶祝她的47歲生日。這只神奇的鳥在1974年得到照顧,開始了在澳大利亞的旅行,然後在Featherdale野生動物園找到了她永遠的家。她喜歡懶洋洋地曬太陽、吃東西。她有一個健康飲食計劃,並且仍然享受與遊客見面的美好時光。
我心裏先是慶幸,自己比這只鳥兒還年輕一點兒,進而慶幸自己不用被關在籠子裏。可憐的鳥兒,她再喜歡曬太陽,她的飲食再怎麽健康,她的壽命多麽的長壽,她仍舊是關在籠子裏。她失去了作為一只鉤嘴鳶那遨遊天空、馳騁穹蒼的自由。
「Live Free or Die」是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官方座右銘,「要麽自由地活著要麽死去」,這句話傳達了美國歷史上的政治哲學概念。與此如出一轍的是,美國人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1775年3月23日於當時的殖民地弗吉尼亞州議會演講中的最後一句名言: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不自由,毋寧死)。
燕山大學校訓「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務」來源於《聖經》中的金句:「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這一句同時也是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的校訓,由美國第三任總統傑斐遜(Jefferson)書寫在該校的校門正上方。
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康德(Kant)有一句名言:「自由不是你想做什麽就能做什麽,而是你不想做什麽就可以不做什麽。」
關於自由的名句,可能我們更為熟悉的一句就是出自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山陀爾(Petőfi Sándor)的那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1849年7月31日,26歲的裴多菲在瑟克什堡大血戰中同沙俄軍隊作戰時不幸犧牲。
不同的時空,不同的場景,不同的文化,人們對自由的渴望與追求是一個亙古不變的話題。這個話題太大太深刻,你可以聯想到這段時間關注的被鎖鏈困鎖而失去自由的那位八孩媽媽,你也可以聯想到生命權和領土權的自由被踐踏的烏克蘭。而此刻,我的腦海還有一個形象,就是那只被囚禁了一生的母鉤嘴鳶。
囚禁,除了對身體的禁錮,還有對思想、精神、靈魂的禁錮。而後者的禁錮可能是最可怕的。人之所以與動物有分別,就在於我們是有靈性的,我們會思考,我們也有追尋永恒真理的渴望。我們不是只會工作,只會享樂的動物。男性如此,女性亦如是。而事實上,有些婦人是身體被禁錮,更多的婦人卻是思想被禁錮。
對女性禁錮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中國歷史上曾經盛行數百年之久的纏足文化。女性裹小腳不僅是對身體的摧殘,失去了勞動的能力,不得已而附庸在男人的膀臂之下,離開男人,她們無法生存。清軍入關後,政府提倡女人放足,解放雙腳,但漢族女人堅持裹小腳。這種對身體的禁錮已經波及到了精神層面,女性的思想也被禁錮,她們無法認同滿族大腳姑娘的自豪感。解放雙腳這種行為上的解放唯有在思想上得到解放才能帶來真正的解放。十九世紀,宣教士進入中國後,展開了天足運動,自上而下,從買辦、貴族、官員的家庭開始,幫助婦女放足。自此,婦女開始了自由奔跑的時代,邁開了女性思想解放的步伐。
進入20世紀,世界各地的女性都沒有停止過爭取自身自由的權利鬥爭。最近剛剛過去的三八婦女節,國內的女性朋友們在朋友圈發布著「女神節快樂」的各種信息,她們組織插花、手工、郊遊等活動慶祝自己的節日。在澳洲,沒有給女性在這一天提供半天假期,卻不乏一些探討女性發展的論壇。
高中三年級的女兒也喜歡跟我探討。在她的墻上貼著一張很著名的海報—We Can Do It!(我們可以做到!),畫面是一個女工捲起袖子露出右臂,做出「加油」的動作。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海報,在20世紀80年代被用來宣傳女權主義和其他政治問題。此後一直被重新拿出來做宣傳,包括2010年一位藝術家對這個海報重新設計以慶祝澳洲第一位女總理上臺。我的女兒也對該海報做了幾次不同的設計。有次,女兒告訴我:「媽媽,以後我要成為我家裏的bread winner(養家糊口的人)。」她的意思是,她不會依賴未來的丈夫,自己要努力賺錢養家。我肯定了她努力的態度,接著我說:「妻子和丈夫的關係不是競爭的關系,不是比誰更強,在賺錢方面更有能力,而是一個合作的關係。」
女性的自由不僅僅體現在賺錢的能力得以施展和獲得公平的工作機會。男女有各自的恩賜,在不同方面發揮。婚姻裏,夫妻彼此扶持,為的是建立美好的關係,帶給家庭正向的力量。賺錢能力只是一個人許多能力的一方面,它不是使一個人成為一個家庭絕對發言權的關鍵所在。特別是我們是屬 神的兒女,與世俗觀念有著區別。這不是說女性不可以出去掙錢,也不是說妻子什麽都要聽從丈夫。《聖經》教導我們,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妻子要尊重自己的丈夫。在 神家裏,夫妻要彼此順服,並且共同順服我們的主。女性不是一定要追求一種絕對意義上的「平等」,因為我們受造原本就不同,無論是身體的構造,還是性情、頭腦等等,男女都有不同,所以分工也會不同。當然,這不排斥,有些家庭是女主外、男主內。然而,在屬靈層面上,有一個先後次序,也就是我們基督徒常說的「男人是女人的頭」。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女性仍然有發言權。上帝賦予妻子成為丈夫的幫助者,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女性不是被男性轄制,什麽都不敢說,什麽都聽從丈夫。這樣就變成了一個枷鎖,女性的思想可能被限制。
如前所述,「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務」出自《聖經》:「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我們的信仰是叫我們得自由,而不是被捆綁。這個自由當然不是絕對意義上的自由,不是侵犯他人權利的「自由」,是類似於前文引用康德的那句「不想做什麽就可以不做什麽」的自由,更是建基於《聖經》真理教導上的自由。《聖經》中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3-24)這兩節經文,前面一句讀出了「自由」,後面一句讀出了「限制」。自由如果沒有限制,就是對他人的不自由。這個概念類似於「界線」的概念,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要特別留意「界線」,如果處理的不好,關係就會受到破壞。我們的信仰是要我們建立關係,一個基於經歷過神的愛,也因著這愛而建立愛人的關係,而非破壞關係。女性在自由的表達思想與情感時要學會控制,而非任性,任意宣泄自己的情緒,不顧對方的感受。也就是要求別人的益處,其實這樣的結果對自己也終將是有益處的,是更高層面的自由。
另一方面,在說到自由和限制的時候,如果過於強調限制,可能會導致思想的禁錮,自由的表達受到踐踏。在基督徒的婚姻關係中,有時候會看到一些姐妹特別的謹慎,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引起丈夫的不悅,而擔心丈夫的「權威」受影響。難道從前的裹足變成了「禁言」了嗎?謹言慎行是好的,箴言裏也多處提到。然而,我們的信仰是互動的信仰,是團契的信仰,大家在主裏一起成長,需要做出一些表達,這樣才能了解彼此的需要,知道對方的思想。比如我們在小組的團契中,分享目前的困難與挑戰,大家一同禱告。我們在外人面前不是要顯得自己多麽的剛強或者多麽的正義,乃是真實的袒露自己,因為我們知道主對保羅說的話也是對我們說的:「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哥林多後書12:9)開放的交流,或產生共鳴,或頭腦風暴,這些都有助於我們共同在主裏的成長。當然說誠實話時,也必須謹記,也自問是憑愛心說的!
作為一名婦人,我自己的體會就是,越認識 神和祂寶貴的話語,越明白真正的信仰是叫我在主的愛和真理裡得自由。這種自由使我知道我的問題在哪裏,我的界線是什麽,我可以選擇說什麽、做什麽,我可以選擇不說什麽、不做什麽,前提就是要明白真理和活出如耶穌般犧牲的愛,明白《聖經》那純全的教導,在我實踐自由的時候可以不任性也不畏懼。
動物園的那只母黑胸鉤嘴鳶,她的身體被禁錮了,失去了遨遊天空、馳騁穹蒼的自由。親愛的姐妹,身體沒有被禁錮的我們,是否有一個自由的靈魂?我們不被世俗潮流、糟粕文化禁錮,也不被宗教的律法主義、錯誤教導禁錮,而可以勇敢地追尋永恒真理裏那真正的自由,何其美好!親愛的弟兄們,你們也是一樣,有些弟兄也會被困鎖、被轄制。《聖經》的真理和教導面向所有人,主希望我們都能夠在祂的愛裏得享真正的自由。我們在基督裏,為基督,透過基督所做的一切,所付出的一切,都是重要的,不是徒然的。這包括我們為著另一半做出的犧牲,以成全對方在主裏的自由,反過來,我們也會得享屬天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