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情有理信仰(一)
一個著名的無神論者改變了他的信念            蔡蔭強

2004年12月9日,美聯社頭條新聞: 「著名無神論者現在相信有神」,內容繼續報導: 「一直以來帶領著無神論半個世紀的英國哲學教授改變了主意。他現今相信有神或多或少是根據科學的證據。」
安東尼.弗魯(Flew)教授曾多次與有神論者辯論。其中一次與基督徒學者William Lane Craig辯論,適逢總統大選辯論,竟然也有數千人參與。這是在2004年12月的最後一次辯論會上,竟然開宗明義地表明自己已經相信有神的存在,並與對手一齊研討科學的新發現,如何指向有更高的智慧。(這點以後文章再談)
很多人都驚訝他為什麼會有此改變。

回看弗魯的歷史,十五歲那年,爆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他有機會到德國旅行,看見猶太人被迫害,也看見很多殘酷的事,便被一個問題困擾著:「神若是全能和全善,為什麼容許這些苦難呢?」 經過一段時間的思索,他認為苦難問題決定性地否定了一位全能和全善的神的存在,便決定相信無神論。

後來他在牛津教書,也接觸到當時盛行的語言分析哲學及邏輯實證主義。他寫了一篇文章,「神學與驗證」(Theology and Falsification),這文章流行了數十年,是最多被翻印的哲學文章。邏輯實證論指出任何語言,若不能量度和檢測,便沒有意義。應用這理論在神學上,認為神學語言應當要可以被驗證和否證,才有意義。例如神是愛,若不能被驗證,便沒有意義。

至於苦難問題,劉易斯(CS Lewis)寫了「痛苦問題」(The Problem of Pain),以自由意志來處理苦難問題。弗魯是第一位稱這方法為「自由意志辯護」 (The Free Will Defense)的人。這辯解指出苦難問題不是因為神的能力和神不慈愛的問題,而是因為神造人時,給人有自由意志,這是人之為人的最寶貴禮物。但人錯用了自由意志,選擇了背逆神,苦與罪便充滿世界。弗魯並不接受劉易斯的辯解,因為他否定人有自由意志。

經過多年的辯論,在最後二十年,他開始慢慢重新評估他的立場。他有一顆真誠的心,很有勇氣面對自己的偏差,他多次提到他的結論是認真地根據證據走的,這確是一位有胸襟的哲學家 。在2007年出版的書中,他多次強調他跟隨蘇格拉底,真誠地跟著證據走,最後轉了陣營,成為有神論者。

他質疑自己其中兩點:
1. 他接納了中央華盛頓大學宗哲系榮譽教授Heimbeck對他的批評。
a. 他錯誤地把語句的意義等同了其能否被驗證。事實上,一句話語是否有意義要視乎溝通的群體是否明白。

b. 他不能分辨「反對」(against)及「不能相容」(incompatible)的分別。例如為什麼神是愛,這世界卻有苦難?這問題只是對「神是愛」的質疑或反對,卻並非不能相容。即「神是愛」可以容許世界有苦難的。他承認他一直是認為不能相容是不對的。

當別人質疑弗魯的立場改變時,他指出邏輯實證論的大師AJ Ayer也發現自己的理論有內在矛盾,其權威名著有很多錯誤和問題,Ayer用了五十年的時間,來修補這被錯誤,最後也放棄了這套哲學理論。弗魯認為這邏輯實證論把語言限制了,把形而上學、宗教語言、美學語言等都置於門外,是很大的錯誤。

2. 他坦然承認他用物質決定論來否決自由意志是錯誤的。
他明白到因果關係中有兩種原因(cause),一種是物質原因,這種是必然性的,藥物便是明顯的物質原因,是無可遲免的。另一種是道德原因或動機原因,這不是必然性的,是可以選擇的。例如我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你可以慶祝,卻不一定是必然的。人類的行為兩者都有。所以,他最後認為一切行為都屬於物質決定論是錯的。而他也極力反對道金斯(Dawkins)認為人的遺傳基因決定人的一切,也指出腦神經研究傾向決定論,他並不同意這個方向,因為這使人對自己行為失去責任。

這樣弗魯最後接受了自由意志辯護,他也否定了他由少年時候,已經因為苦難問題接受的無神論。
我们會在以後的文章討論引至弗鲁轉變信念的其他根據。
Josh Stobbard